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考证,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近日,我公司被认定为三项软件——“FA15R1系统V1.0、FENG-F01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系统V1.0、FA15G1系统V1.0”的法定著作权人,并被正式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分别为00880435、00880436、00880437。即日起,其版权将得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有效保护。
该证书的获得意味着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得到了权威的认可和充分的肯定,标志着公司在自主研发高新技术领域中又前进了一步!